一、速查卡:关键信息一图看
| ✅ 报考条件 | 成绩核查申请条件: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鉴定站提交申请 |
二、政策要点解读
2026年1月27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实施办法(试行)》,这是针对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工作的首份专项规范文件。公告明确,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实施鉴定的鉴定站提出核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核查范围仅限于是否存在漏评、漏登、算分合分登分错误以及公布成绩与系统记录是否一致,不包括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或考评人员宽严程度的异议。
与以往模糊的申诉流程相比,本次办法首次系统化规定了申请材料(成绩核查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受理流程(鉴定站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核查主体(省级消防救援总队业务主管部门)及反馈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值得注意的是,考生不得查看评分表、标准答案或视频监控,核查结果为最终认定结论。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2026年及以后参加鉴定的考生具有直接约束力,建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及时核对,避免错过申请窗口。
📜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公告原文(摘录)
消职鉴[2026〕1号
第一条 为规范消防 设施操作员 职业技能鉴定成绩 核查 工作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劳 社厅函〔 2006 〕 3 号 )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成绩核查,是对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成绩进行复核检查,核查项目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和综合评审成绩。
成绩核查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 消防设施操作员 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对 本人的 成绩有异议 并 要求核查的,应 当 在成绩公布之日起 1 个月 内, 向实施鉴定的鉴定站提出 成绩 核查申请 ,逾期……
—— 来源: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原文: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3819 发布日期:2026-01-27